兰州城市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云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科教服务中心 来源: 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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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对兰州城市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云平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LZCU-KF/2019-53

二、采购预算:¥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磋商内容(本项目不分包)

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云平台    1套

(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每天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并同步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携带资料: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6日09:00时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递交地点: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综合楼4205室。

八、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6日09: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综合楼4205室。

九、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城市学院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931-7601160

兰州城市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3307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号楼1单元20楼1201室

联系人:王连荣       联系电话:18294425005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兰州城市学院科教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