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基建处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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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监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兰州城市学院培黎展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甘肃省教育厅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甘教发函【2016】114号文

招标人:兰州城市学院

资金来源:学院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572号(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院内) 

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62㎡,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2418㎡。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6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三类工程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本项目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开工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投标人2014年5月30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报名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证书等资格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资料提供不全者不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08月02日14时30分,地点为兰州城市学院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城市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人:常双梅

联系电话:0931-7601479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刘姗姗

联系电话:13679449707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