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21年下半年定职人员相关情况公示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来源: 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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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同意符淑瑢等13名同志定职。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文件规定,符淑瑢等8名同志符合副教授定职条件,樊亚春等5名同志符合讲师定职条件。

现将以上13名同志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1220日-20211224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人事处监督电话:0931-5108398

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931-76033075108401

 

附件: 2021年下半年转正定职人员名单.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