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公告(第五号)

作者:教务处 来源: 时间: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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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和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甘肃省国家各类教育考试中对入场考生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考生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二、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入场。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行程卡(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以及填写完整的《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交工作人员核查;进入考场时,将健康码、行程卡和承诺书交监考人员。

四、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提示的,考生要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安全检查合格后,考生方可入场。

五、对于拒不配合安全检查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

七、化学(农)科目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且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