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美术学智慧工作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科教服务中心 来源: 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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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城市学院的委托,对兰州城市学院美术学智慧工作室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SCLZBDL2021-041

二、招标内容:

兰州城市学院美术学智慧工作室建设(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三、采购预算:4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③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6月9日 至 2020年6月16日,每天0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7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以下材料现场获取。

(1)投标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2)公告中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供二份。

4.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0时00分前,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综合楼4205室

八、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即自2021年6月9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止。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城市学院或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城市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5108375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1391911759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A座7楼

 

 

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