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三个硕士学位点论证结果的公示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 时间: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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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甘学位〔2020〕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2020年硕士学位申报工作。在严格审核,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申请新增兰州城市学院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能源动力(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教育硕士(学前教育、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学科点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刘慧鹏 13919996109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6日